央廣網合肥12月31日消息(記者馬文佳 肖源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中國之聲近日持續關註了安徽省蜀山區法院判決書張冠李戴,無辜者被監控十年的事件。昨結婚天下午,蜀山區法院稱,因採信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,導致判決最初送達時出現錯誤。
  今天下午兩點,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就此事作出回應,承認當初在調取犯罪嫌疑人戶籍檔案時,辦案民警疏忽大意,沒有詳細核對。目前,蜀山公安局已經成立調查組,對相關民抗癌食物警追責。
  十年前,一個化名叫夏年的安徽合肥籍大學生,伙同兩名同學搶劫,被燒烤警察抓了現行。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夏年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。但是,隨後的十年裡,這個夏年繼續求學,最終從事法律職業。而同城同名同年出生的另一個夏年,卻被誤當作搶劫犯,一直處在警方重點監控範圍之內。蜀山區法院副院長朱加強認為,出現這個問題,是因為法庭採信了公安機關出具的“無辜者”夏年的戶籍證明:
  朱加強:我認為我們的判決,依照的是證據和事實是沒有問題。你的(被告人)信息情況,是依汽車借款照國家法定機關依法取得的。我有什麼理由和證據來否定他呢?
  對此,蜀山公安局副局長王德軍坦陳,當初,由於辦案民警好房網的疏忽,導致被告人的戶籍信息調取錯誤:
  王德軍:辦案民警根據犯罪嫌疑人夏甲的交代,然後我們的辦案民警就到這個派出所調取,當時這個派出所的資料顯示上面,該派出所就有一個叫夏甲的人,其實這個人是夏乙,以為這個上大學戶籍已經調走了,已經調到學校去了,所以當時戶籍上沒有這個人的照片,所以我們民警就調取了派出所提供的這個註明就是夏乙的戶籍證明,就將這個戶籍證明附到我們的刑事捲裡面,依法起訴了。
  王德軍表示,2003年下半年,發現這個問題後,公安機關及時更改相關信息。但後來由於信息系統升級的原因,又誤將原有錯誤信息導入,因此造成有關信息十年來一直存在。
  王德軍說,公安局已經多次向夏年及其家人道歉,已取得當事者的諒解。對於相關辦案民警的疏忽行為,公安局也已成立調查組,並對相關人員予以追責:
  王德軍:我們公安機關最初的辦案民警,在調取戶籍的過程中,肯定有疏忽大意,工作責任心不強,肯定有責任,我們不迴避,通過我們紀委,正在調查,對當時調取戶籍證明的,就是辦案的民警,我們把情況調查清楚以後,也會給他們相應的處理的。現在的這兩個人,系統里已經改過來了。就是夏甲是有的,系統里是有犯罪前科的。夏乙目前能有的數據庫都已經刪除了。  (原標題:高中生誤被當搶劫犯留案底十年未改 法院:公安擔主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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